人大代表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纳入小区建设规划,住建部答复

近日,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56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作为基础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等内容,住建部作出答复,特别提到,住宅建筑火灾中,从事故原因看,电气火灾占比最大,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较大火灾越来越突出。

答复中表示:

1、2020年,已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完善设施建设政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下一步将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

2、2020年,住建部制定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3、2020年8月,住建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要求各地因地制宜补齐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等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将停车及充电等设施作为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

4、2020年,应急管理部还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各地区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减少“进楼入户”停放充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内容。

2021重点工作有3点

1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

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棚户区改造等,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落实和完善居住社区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设要求。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支持老旧居民住宅区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智能充电点,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确保充电安全。

2、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曝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企业和单位,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的危害。利用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群众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自觉做好火灾防范,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3、做好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

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日常监管,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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